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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法治观的世界意义——从《之江新语》谈起
日期:2019-03-20

313日下午,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李娟为崇实学子带来了《之江新语》的深刻讲解。讲解分为三个方面:即怎么读这本书?怎么看习近平总书记的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观的世界意义在哪里?60余名青年团干参加了本次读书分享会。

《之江新语》介绍的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基层工作中总结出的科学的理论方法,它具有“鲜明的问题导向,超高的政治站位,深远的战略眼光,强烈的人民情怀,深刻的法理思想”五大特点。此次讲解,李娟老师主要从自身专业视角出发,围绕“治国方略,人民立场,党法关系,德法双治,宪法权威,依法治权,法治系统,全球治理”八个方面,论述本书中习近平的法治观。

首先,老师引用了她下基层调研一周的经历,发现由于当地村民法律观念的缺失和法律建设的不健全,导致一些伤害老百姓利益事件发生。因此,李娟老师认为“法院要有人民立场,法官要有人文情怀,党委要有政治站位”,必须重视和加强我国的法治建设。

在治国方略论上,老师认为,应该用法治来巩固我党的执政地位,实现国家长远发展战略,法治是国家发展的大的趋势之一。在人民立场上,法律并不是一纸文字,法律要活起来,要飞入寻常百姓家,合乎中国人民的常人思维和生活逻辑。在党法关系上,哈耶克的《走向奴役之路》这本书认为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等于专制,一党执政就是专制,形成为很多西方政治家的思维定式。我们应该纠正“偏西方化”的错误思维,结合本国国情,“法大还是党大?”的疑问是不成立的,是一个伪命题。因为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是高度统一的,二者是辩证的关系,党发挥着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地位,法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愿的统一体现。党的领导是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中国共产党提出依法治国战略,并且一直带领人民在实践中推动依法治国。在理论上,党的意志和人民意志是统一的,党一直带领人民探索中国发展之路。党领导依法治国是经过历史检验的,不容置疑的。党的纪律严于国家法律。


之后,老师援引了“小悦悦”事件,强调法律是最低线的准则,和谐社会的发展不仅需要完善的法律法规,还需要道德规范的约束。因此,要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要注重道德教育,培养良好的社会风气,老百姓期望的道德准则可以上升为法律。

在宪法权威论上,要依宪执政,体现政权属于人民。依法治权论上,管理国家首先管理好官员,依法治官,依法治权,从而维护人民利益。法治系统论上,二战之后,社会风险越来越多,国家的力量凸显出来,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要实现一体化。全球治理论上,与西方“霸权主义”推行法律全球化的行径形成对比,中国提倡各国依据国情发展,尊重共同规则,实现多方共赢,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


法律的规定与执行要符合一个国家的现实逻辑,理论逻辑,历史逻辑。迈入新时代,中国应有理论自信,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破解西方法治神话和法律全球化的科学武器,坚持一党执政,人民立场,德法双治等,建设统一的法治系统,为人类社会法治道路提供中国范式。

最后,同学们纷纷向老师提出了自己的疑问。比如:被告是否需要请辩护律师?某些情况下,必须请,宽泛条件下,可以请,可以不请;当司法实际与法律条文相冲突的时候应该如何取舍?应该结合具体情况分析,前提是保证法律的公平正义;我们人民的法官,在遇到人民的意志与法律的意志相悖时,该如何裁决?党委要代表人民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推动和引导一切法治实践行为体现人民意志,满足人民意愿。在老师富有逻辑性的讲解和耐心的解答下,同学们对于中国的法治化道路有了大致的了解,对于如何阅读《之江新语》这本书,也有了更多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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