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安交通大学本科生表彰奖励办法》(西交学〔2007〕27号),现将2019届优秀毕业生和优秀毕业生干部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9届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二、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1. 自觉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 在校学习期间各科成绩优秀,有较强的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
3. 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在校学习期间各方面都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4. 未受过行政、党、团纪律处分;
5. 能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并依据自己特长,积极投身国家建设事业;
6. 在校期间曾获得校级奖励。
三、优秀毕业生干部评选条件:
1. 自觉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 热心为同学服务,在集体活动和各类社会活动中表现出色,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3. 在校学习期间学习成绩优良,综合表现突出;
4、能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并依据自己特长,积极投身国家建设事业。献身“西部大开发”的学生干部优先考虑。
四、评选要求:
1. 采取个人自荐或集体推荐的方式,通过学生综合事务管理系统申请。集体推荐可在广泛征求本班毕业生和辅导员意见的基础上,向书院提出侯选人。
2. 各学生班级成立班级评定小组,班主任、辅导员任组长,班长、团支部书记任副组长。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其它人选由班会投票选举确定。班级评定小组负责审查本班同学的各类证明,计算综合素质考评成绩并排队,负责材料的上报和保管,组织必要的会议和记录等评选服务工作,接受同学申诉与反映,经过评定领导小组授权后向同学进行解释和配合进一步调查。
3. 参评优秀毕业生干部的候选人需进行PPT答辩。答辩具体要求和安排另行通知。
附件一:2019届本科生优秀毕业生和优秀毕业生干部评审领导小组、答辩小组、申诉受理小组名单
附件二:崇实书院优秀毕业生、优秀毕业生干部评选细则
崇实书院
2019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