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2018学年在校非新入学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的通知
亲爱的同学们:
依据《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安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做好2017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市社保发[2017]192号)文件规定,2017年度大学生参保缴费工作的具体情况如下:
1、缴费标准
2017年度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缴费标准为每人160元,城乡低保和重度残疾人家庭的大学生,每人50元。
城乡低保和重度残疾人家庭的学生,请于9月20月之前持当年度有效的相关证明在大学生医保办登记备案,逾期未登记的学生将按照160元标准收取大学生医保费。
往年没有缴纳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学生,按照《西安市社会保险中心关于大学生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市社保发〔2017〕41号)文件规定,不再补交之前年度的费用,只缴纳参保当年医疗保险费的个人部分,2017年为每人160元。
2、缴费时间
缴费时间为2017年9月13日至2017年9月30日。
3、待遇享受期
在规定的集中缴费期内足额缴纳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学生,医保待遇享受期为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超过集中缴费期缴费的学生,将从办理完参保手续的次月起享受大学生医保各项待遇。
4、参保人员
参保人员包括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硕、博研究生及17级春季博士(在职人员及新生除外)。
5、缴费方式
学生通过登录网上一卡通自助平台缴纳医保费,点击“校内信息门户→生活服务→一卡通网上自助平台→大学生医保”,按照相关提示进行操作。
6、学生备案登记地点
西安交通大学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办公室(康桥苑对面工行隔壁)。
7、联系人:闫老师 雷老师 联系电话:82668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