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时代“微电影”成为青年学子喜闻乐见的传播形式,“心理微电影”是以心理成长及发展和心理健康为主题的微电影,主要内容包括传播心理健康知识,反映大学生心理困惑及调节过程、大学生心理素质提升等方面。为帮助大学生了解心理健康,促进心理成长,特举办西安交通大学“心理微电影”大赛,并作为2017年“本科生心理健康月”的重点活动。
一、活动主题
本次大赛的主题是“陪伴·遇见·颜色”,让我们以绚丽的色彩,展现学习生活中的心灵偶遇,记录陪伴你我成长道路上的难忘一刻。
二、活动目的
本次微电影大赛旨在鼓励大学生借由镜头,记录生活中曾经陪伴过你的人,表达对成长之路中遇见的人的真诚感受,鼓励大家学会关注自我和身边人的心理健康现状。
三、参赛对象
全校学生、各学生组织、社团以及各书院,可以以个人、单位或团队的名义报名参赛。
四、作品要求
(一)微电影
1.作品需为原创,自编、自导、自演。
2.故事、画面清晰,情节完整,主题明确,通俗易懂。
3.微电影时长约为3-15分钟,作品格式为FLV. MOV.AVI.RMVB.MP4.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500MB;
4.选手可以以个人、集体、学生组织等多种创作主体来参加本次大赛。
5.除视频作品外,参赛者还应填写报名表(附件):
(1)个人参赛:作品名称、作品简介(100字以内),作者本人相关信息(书院(或学院)、姓名、学号、专业、联系方式)
(2)集体参赛:作品名称、作品简介(100字以内),集体成员相关信息(书院(或学院)、姓名、学号、专业、联系方式)
(3)学生组织:作品名称、作品简介(100字以内),学生组织相关信息
(组织名称、负责人姓名、学号、专业、联系方式)
(二)微电影剧本
征稿内容:剧本素材应来源于生活,只有贴近大学生日常生活的故事才能引起同学们的广泛共鸣。因此剧本内容应能真实地反映在成长中的年轻人的生活和心理状态,富有鲜明的主题,素材要求新颖、别具一格。具体如下:
(1)能够从不同的角度反映清新的校园心理文化和当代大学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
(2)内容健康,积极向上,不含与法律相抵触的内容;
(3)所编剧本应为原创,禁止抄袭;
(4)符合剧本格式,篇幅适合10-15分钟微电影拍摄,允许主办单位对获选作品修改和使用。
(5)已拍摄成微电影参加本次比赛,获在以往比赛中用过的剧本不得参赛。
(6)优秀剧本将被专业人员拍摄成微电影,作者将被邀请参与指导微电影的拍摄及后期制作工作。
五、评比办法
微电影评审包括专家评审和网络人气两部分,经专家评审之后,主办方将把其中优秀作品上传至特定视频网站,以固定时间内的播放量作为参考指标。
微电影剧本将由专家评审决定名次。
六、奖项设置
(一)微电影组
最佳影片奖1名:奖品为1000元电影制作经费。
优秀影片奖3名:奖品为500元电影制作经费。
最佳演员奖2名:奖品为电子书阅读器。
最佳人气奖1名:奖品为500元电影制作费 。
(二)微电影剧本组
最佳剧本创作奖1名:奖品为电子书阅读器。
优秀剧本创作奖2名:奖品为交大纪念版充电宝。
入围奖3名:奖品为交大纪念版U盘和校训书签。
(三)其它
优秀组织奖2名:颁发奖牌及奖品。
优秀指导教师奖2名:奖品为电子书阅读器
七、其它要求
(一)参赛作品不得含有反对国家或政府(包括其他国家或地区)禁止的内容,不得含有种族和宗教及身份歧视,不得污蔑民族传统文化、泄露国家或商业机密、包含侵犯他人隐私、污蔑或诽谤他人人格、歧视残疾人等内容,不得出现暴力、恐怖、色情等不文明画面和台词。
(二)参赛者在拍摄视频期间应该注意自身安全,不做高危动作,以安全为第一要则。
(三)讲究诚信原则。严禁剽窃、抄袭,参赛作品必须由参赛者本人原创,参赛者应确认拥有作品的著作权。主办方不承担包括(不限于)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如出现上述纠纷,主办方保留取消其参赛资格及追回奖项的权利。主办单位对获奖作品有收藏、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三)最终解释权归大赛主办方所有。
八、作品提交
请于2017年4月10日前将作品发至联系人邮箱,或者直接到联系人办公室提交。
联系人:张楠
邮箱: zoeynan@163.com
地址:西17舍 111 室
电话:029-82665321
主办单位:西安交通大学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承办单位:西安交通大学崇实书院
2017年3月13日